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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

作者:小白白的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最终约翰还是很听话地去修炼了。

    也不知道刺激到他的是那句“不如尼克斯”还是“无法跟上林可脚步”亦或是兼而有之。

    林可则是去陪芙隆玩。

    这次出来林可想让自己母亲好好开心玩耍一次散散心。

    把前几天大惊和大喜都冲淡一点对身体好。

    于是林可使出浑身解数演技堪比气死诸神之王那天逗得芙隆一路上笑声连连。

    就这样正午时分终于到了最近的一处小城——鹦鹉城。

    “小林可你猜为什么叫鹦鹉城?”

    芙隆头上戴一朵黄色鲜花兴奋得就像是准备进城的村姑只不过是天真浪漫美丽版本的。

    芙隆总是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种气质是林可所见的人当中最特殊的。

    “我不知道呢。”也不想知道。

    林可依旧维持着“可爱且善解人意的儿子”这一人设努力让母亲开心一点。

    这个世界上如果说林可唯一在乎的应该就是母亲了其次才是他的老师和约翰、尼克斯等人。

    至于那什么阿赞恩子爵排名大概在一百多名应该在老约尔附近。

    老约尔是他们城堡专门铲粪的一个仆人。

    “嘻嘻我告诉你哦!鹦鹉城之所以叫鹦鹉城是因为这里每五年就会有一次鹦鹉迁徙的浪潮呢!”

    芙隆一脸期待道:“上一次我就看过可好看啦!红红绿绿的当时你父亲陪我一起看的唉”

    说着说着她就叹了一口气。

    六年没见了已经。

    林可看到自家可爱的母亲变得忧愁对那个加罗塞真的是恨得牙痒痒。

    虽然他知道加罗塞在外面征战是最好的选择。

    毕竟加罗塞越强家族生存下去的保障也越大资源也越多。

    但是管他那么多的把自己母亲丢在这不管不问。

    就算加罗塞是一位好领主但是也绝对不是一位好父亲更不是一位好丈夫。

    “母亲到城门啦!”林可指了指前方的城墙。

    只见在前方正是一座建立在平原之上的城市。

    这城市的城门很大周围还有一圈又浅又窄的护城河连通了一条河流缓缓流向远方。

    这条河流是林可一直很眼馋的因为在阿赞恩那边只有另一条小河水流也不如这边大。

    “嗯嗯让采购队去买东西我带你逛逛鹦鹉城!”

    芙隆的兴致一下子就起来了忧愁什么的也忘得一干二净。

    林可笑了笑点了点头尼克斯和约翰也从车厢出来跟着林可他们一起。

    城门处来来往往进出的人很多都是从其他地方来的村名、行商之类的也有一些采购队。

    好在城门够宽足够他们进出了。

    城门士兵见到林可他们车队阿赞恩的标志立刻昂首挺胸地行右手锤胸礼。

    他们都是阿赞恩家族的一份子自然熟悉自己家族的嫡系队伍。

    原本加罗塞这一支不能算是嫡系不然也不会分到那么偏远的一个城堡。

    但是自从加罗塞横空出世夺得子爵之位把整个家族都带领着成了子爵家族并且打下一大块地盘之后加罗塞这一支就成了家族嫡系。

    纳森格的爵位体系很简单很粗暴很无脑估计跟那位国王不认真治理有关也跟位面探索有关。

    毕竟还有无尽位面等着贵族们探索谁会把精力继续放在区区几块子爵领上呢?

    “小林可我们走!”

    进了城一段距离人开始多起来嘈杂喧闹芙隆抱着林可就从车上跳下去。

    约翰和尼克斯也跟着还有两个卫兵队的一组和二组组长跟着他们保护。

    林可很抗拒被抱不过芙隆很喜欢抱他还喜欢捏他脸蛋他也只能受着。

    “嗯带你看什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杂乱街看看!”

    芙隆兴致冲冲地往一个地方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姑娘。

    林可晃里晃荡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亲你放我下来自己走。”

    后面的约翰、尼克斯和卫兵组长等人低着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子一样被抱着。

    平时在他们眼里少爷就是“注定伟大的职业者”、“天赋耀眼的同学”和“严厉的训练官”。

    或许也只有在芙隆夫人眼里少爷依旧是一个六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孩子吧。

    “到了!”

    小跑了一会儿芙隆有点喘于是把林可放了下来:“小林可你已经六岁了要学会自己走路知道吗?累死啦”

    不是女士你好不讲理。

    “听到了。”林可无奈点点头奶声奶气的。

    “好了走吧!”

    芙隆满意地捏了捏林可的脸蛋然后拉着他往里走。

    杂乱街是一条类似于百货街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有人买卖什么样的人这里都有。

    比如一些蹲在街角把玩着锋利小刀的小混混他们一般是小偷、盗贼有时也可以身份转换成强盗。

    还有一些头戴兜帽、行色匆匆的人显然就是有贵重物品想要卖出去或者买回来。

    还有一些面露风霜的旅者一些街边乞讨和卖艺的行者一些神色警惕的卫兵

    人很多很杂林可也在感知周边卫兵也是包括约翰和尼克斯也是一脸警惕地环顾四周。

    只有某个傻姑娘

    “哇林可你快看你快看他们在喷火!”

    “哇!那个人跳得好高!”

    “哇好可爱的猫!”

    “哇”

    要不是人很多芙隆都快蹦蹦跳跳起来了。

    简直就像林可牵着芙隆而不是芙隆牵着林可。

    “嗷呜!!”

    “嘎嘎!”

    “吱吱吱”

    那边还有一个类似于宠物店的地方门前几大个铁笼子其中关着各种野兽倒是没看到魔兽。

    “走小林可我带你去看动物!”

    芙隆拉着林可往那边走仿佛是林可想看动物一样。

    得益于他们身上穿着大红色花纹的衣服和贵族标识所以没有什么下九流的人敢来碰他们。

    这里可是阿赞恩麾下的城池大红色就是阿赞恩的主流色调。

    直到

    “哦~这是谁!尊贵的芙隆夫人阿赞恩最甜美的火红之风竟然吹到这儿来了欢迎欢迎”

    一个油头粉面的人出现在林可他们面前一脸带着自信的微笑。

    那自信的光芒不仅把他的油肚都掩盖住了更是把眼神深处的情欲掩盖了。

    最甜美的火红之风是对芙隆的一种赞誉代表了当年加罗塞子爵和芙隆结婚时宾客对于芙隆的认可。

    “桑迪尔男爵你好呀!”

    芙隆笑颜如花天真浪漫、懵懵懂懂仿佛一朵纯白的水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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