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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作者:千寻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年孙子心中不平,老觉得自己被皇上冤了,依孙子骄傲的个xìng,有机会出仕,便再不可能隐埋才能,继续庸碌一生,届时镇北王府在京中的地位将再升上几级,树大招风、功高震主,得罪皇上不说,为求平衡,日后大哥有任何战绩,皇上都可能因为担心镇北王府坐大而处处压制,这对大哥不公平。」

    「所以呢?」

    「我诈死后,皇上为了感念我的寻宝功劳,必定会替镇北王府封立世子。对皇上而言,最佳的人选是二哥,不是大哥,因为二哥醉心医术,对朝廷政事不感兴趣,我没猜错的话,

    皇上会让二哥领个闲差、坐领干薪,一个碌碌无为的爹、一个无yù朝政的二儿子,再加上退隐的祖父和不在人世间的我,镇北王府再也不会是皇上的心头刺,届时皇上便不会处处打压大哥。

    「太子xìng情温和实诚,与皇上天差地别。朝堂上,有父亲的好人缘为大哥铺路,私底下,大哥与太子情谊深厚,日后大哥定会在朝堂上举足轻重,申家门楣自有人争荣竞耀。至于母亲,我不在了,她再也没什么好争的,王府后院会安静得多。」

    「你倒是各方面都算到了,那你呢?」

    「我有当铺、有人脉、有势力、有数不尽的金银,日子自然会过得畅快。」

    「你确定这是你要的?」

    「是。」

    申老太爷一扬嘴角,果然是令他骄傲的孙子,「很好,你每个细节都精算过了,但然打死不现身,皇上如何能封他?」

    「二哥是和我一起回来的,他答应过我,在我出京寻宝的这段期间会待在京城里,关注王府。」

    「他都回京了,还不肯回府看看我这个老头子?」申老太爷叹道。

    「二哥心里是记挂祖父的。」

    「我明白。」

    「祖父,等宝藏运回京城,我的死讯也传回京之后,请祖父「大病一场」吧……」祖父不病,戏就不够真,骗不了二哥回府,更骗不了皇上那双眼,早说过了,要哄得过皇上,就得比他更入戏。

    听着然的话,申老太爷忍不住大笑,这孩子竟连他这祖父也算吁进去?不过,他没说错,然那孩子再孝顺不过了。

    【第十五章 放下食堂老板娘】

    五年后,江南,燕子湖畔

    这里是所有到江南的人都想一游的地方,不单因为湖色风光吸引人,更因为那家食堂的老板娘,美得令人惊艳。

    那家食堂有个很奇怪的铺名,叫做「放下」。

    有人说:那是因为看到燕子湖,心里有再多的事都会不自觉地想放下。

    也有人说:见过老板娘之后,再美的女人也会被放下。

    不管是哪个说法,都没有经过老板娘的亲口证实。

    「放下食堂」主事者是一名姓韩的二十岁女子,有个四岁多的儿子,听说丈夫去世后,为夫家所不容,被赶出门。当时她不知道自己已经怀上孩子,只好带着嫁妆离开夫家,来到这个江南水乡。

    江南很美,湖光水色、地灵人杰,人人都说再丑的女子到这里住个三、五年,也会染上一身温柔婉约。

    确实,老板娘本就是个美女,在这儿住上这许多年,容貌不但没有因为岁月而留下憔悴的痕迹,反而更增上几分柔美。

    她温婉的笑容,总笑得顾客失心疯,点了满桌子吃不完的菜,让食堂赚上一笔。不过顾客也并不亏钱,因为放下食堂的菜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能够买到、吃到,都算赚到。

    这天,老板娘希帆握着儿子小悯的手,一笔一笔的教他写字。

    ☆、第三十四章

    她并不赞成这么早教孩子写字,但小悯闹得厉害,子京受不了,跑到她跟前诉苦。

    「主子,您不教小悯学写字,他老是对着墙上的挂牌和菜单牌子自己乱写一通,万一写错了,以后要改就更加困难了,定下的钱也不好三不五时的改。」说罢,热血冲动的好青年卷起袖子就要当小悯的师父。

    让子京教?他那手烂字?希帆额头降下密密麻麻jiāo叉分布的黑线,于是她决定自己教。

    但教了之后,才发现小悯真是个与众不同、濒临绝种的稀有孩子。

    她只听说过给孩子玩具糖果、带他们出门玩,孩子会乐得大叫,倒没听说过教写字、读书,孩子会像中乐透特奖似的疯狂。

    那天,小悯听说她这个娘终于松口肯教他写字,他竟高兴得楼上楼下跑三趟,呜呜啊啊的大叫好几回,她乍看之下还以为他是红皮肤的印地安人。

    生个稀奇孩子,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希帆不打算追究答案,反正不管是好是坏,都不能把他给塞回肚子里从头来过。

    「主子,四月初六快到了,咱们又要卖泡菜饺子、酸辣汤和芋头稞吗?」

    夏子京把账本往希帆跟前一放,揉揉小悯的头,他是小主子,照理说这么做很不礼貌,但主子发话说小孩子不可以给他优越感,否则日后没本事还自视甚高,就是人生重大悲剧。

    优越感是什么他不太确定,但他大概知道就是不能把小主子捧在掌心里的意思吧,可是小主子这么可爱,不疼他很难耶……

    离题了,他们正在谈的是四月初六的菜单。

    不知道什么理由,主子坚持每年的这天,食堂里只卖两道小吃和一道汤品,小吃就是泡菜饺子和芋头稞,汤是酸辣汤,已经好几年了,年年一样。

    希帆看着子京满脸的疑惑,淡淡地笑了。

    与其说她是用两菜一汤来纪念那个喜欢重口味的男人,不如说她是用它们来记录一段爱情、一份感觉。

    五年前的四月初六,她穿越来的第一天,遇见聋哑盲又不良于行的海lún公子,孤独的她一天一点爱上靠在他肩膀上的感觉。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好男人,不晓得他的身分,初初穿越,她依赖上只能依赖自己的他。

    很奇怪的逻辑,但她本来就是个奇怪的反骨分子,辩论社教会她站在反方立场看论点。

    可是在梅花村里,所有人都说他们是夫妻,照理说反骨的自己不可能理所当然的接受,她明明就觉得柳树村那卷款潜逃的fù人没有错,身为新时代女xìng的自己,应该为了追求幸福跟着照做,但是她并没有。

    她认认真真把他当成丈夫,仔仔细细照料他的起居,然后一天一点爱上他,爱得难以自拔。

    针对这一点,直到现在她还弄不清楚,当时的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傻?只能归咎穿越后会有一段脑袋混沌不清的适应期。

    他和她在一起整整四十六天,她想,他们和四、六这两个数目字很有缘分,他们在四月初六认识,四十六天后分手,小悯刚生出来的时候很小,只有四斤六两重,有时候灵机一动,她想,他们会不会在四十六年后再次相逢?

    倘若再见面,他们肯定认不得彼此了。

    她在二十一世纪里谈过几段恋爱,每次都以分手做为结局,那时候她想过,或许有一种人天生与爱情绝缘,不知是哪部电视剧里说过的她忘了,只记得印象深刻,那句话是这么说的爱情是一种奇迹,而婚姻是将爱情永久保存的方法。

    也许是因为自己不喜欢魔术,所以始终无法见证奇迹,也许是喜欢她的男人对于永久保存不感兴趣。

    然而不管是哪一种「也许」,总之在穿越之前,她已经断了对婚姻的向往,她想起自己曾改弦易辙,对小米说:「借我几只精虫,我去做人工受孕。」

    那时觉得这种想法相当合理,既然没有办法让一个男人对自己全心全意,那么就把所有的爱放在孩子身上吧,毫无保留的爱他,倾尽全力的爱他,不求收获地爱他、爱他、爱他,让自己的一生不至于缺憾。

    但结论呢?结论是小米虽然没有接受她的提议,却也没有收起计算机和手机,把辞呈放到她桌上,对她说「谢谢,再联络」,对于这点她深感庆幸。

    这个念头始终存在于她的脑海,只是还没有累积足够的勇气去对一个生命负责,没想到一场穿越,让她圆了梦。

    她遇见一个男人,谈一段她不晓得算不算成立的爱情,然后没有依赖进步的医学科技,她怀孕了。

    后来希帆才理解,勇气是无法靠累积而足够的,只要状况碰上了,勇气就会倾巢而出,支持你想做的任何事。

    于是如同想象中一般,她把所有的爱,尽数放在孩子身上,毫无保留的爱他,倾尽全力的爱他,不求收获地爱他、爱他、爱他,她想,自己的一生再无缺憾。

    只不过,她依然错估了一件事。

    她以为和海lún公子之间的感情,是穿越后脑子混沌的关系,没想到情况似乎不是想象中的那样。

    希帆以为自己会很快就忘记他,却没想到思念像把钻地虎,越钻越往她内心深处去,把那颗鲜红的心脏绞成ròu泥,然后每个轻微的跳动之间,痛得她龇牙咧嘴。

    在爱情战场上,她虽然不是无往不利的常胜军,但至少不是毫无经验的菜鸟。

    她早已养出一颗强健的心脏,在爱情来临时,她不会欣喜若狂,当爱情逝去时,也能带着平常心笑看过往,她可以笑着和对方挥挥手,很有理智地说一声:谢谢你带给我的美好曾经。

    不过,在离开海lún公子那天,她确实很潇洒。

    她留下一封信,写着虚伪的感恩话,她说先转身那个是赢家,她试着自我催眠,相信自己是徐志摩,可以理直气壮地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只是……刚走出梅花村村口,她就忍不住了,旁若无人地蹲在路旁大哭起来。

    她从来不知道失恋会这么痛,会像腐蚀xìng高强的盐酸,侵蚀她每分、每寸知觉。

    希帆以为两人相jiāo不果短短四十六天,如果这辈子能够活到八十岁,这一段只占了六百三十四分之一,化成百分比也不过是0.1577%,这么小的部分,不应该对她造成太大影响。

    但事实证明,感情似乎是无法用数字来计算。

    因此腐蚀持续进行,心上的洞越来越大,神经上的疼痛越来越剧烈,她无法阻止、无法切除,幸好,她有小悯这个强力的止痛yào,看着他、疼着他,就会让疼痛稍稍减轻,让日子过得微微甜蜜。

    从回忆中回到现实的希帆回答,「当然要卖,这几天得开始备料。」泡菜腌制需要一点时间。

    「知道了。」子京应下话后,走出房间。

    子京和子晨是兄妹,子京二十,比希帆小两个月,子晨是妹妹,刚满十五岁。

    当年离开,她攥着身上的图纸前往木匠铺子换得三千多两。有钱就想买车代步,谁知道马车和她的福特不一样,虽然不必考驾照就可以上路,但马车xìng格得多,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驾驭的,而她是习惯让机器服务的未来人类,无法理解动物的感情,于是一人一马在大街上对峙起来。

    直到子京唤住她。

    他说:「小姐,你买下我吧,我会驾车。」

    这是个相当吸引她的提议,除了车夫之外,她也需要卫星定位系统,而眼前的男生看起来值得信赖。

    于是她点头同意做回前世那种不人道、没民主压榨人的坏事情。

    然后他又说:「但你必须连同我姊姊、妹妹一起买下。」

    这就是得寸进尺了,并非银子的问题,而是道德良知的问题,如果贩卖人口会判死刑,那么她就要连续死三次。

    但迫于现实环境,她又点了第二次头。

    子京的姊姊叫子筠、妹妹叫子晨,子筠长得很漂亮,是松岛菜菜子那种等级,可爱、美丽并且满脸的天真无辜,这种雌xìng生物不管在哪个朝代都会备受欢迎。

    而子京、子晨却是又黑又瘦,两人的头发是像稻草似的黄褐色,一副严重营养不良的模样,子晨那缺了牙的嘴巴更是咳个不停。

    三兄妹跪在大马路上,身前一张草席覆盖着一个男人,草席又破又短,死人的手脚都露出来了,上面已经长满尸斑,腐烂的恶臭味让人蹙眉,而草席旁边竖着一块木片,上头写着「卖身葬父」。

    ☆、第三十五章

    字迹歪歪扭扭、缺横少撇的,要不是希帆有丰富的看电视经验,大概无法明白上面写的是什么。

    她给了银子,心里却是满腹疑问,以子筠的长相要高价卖出并不困难,三姊弟怎么会把老爸放到快长蛆?

    直到很久以后,她才从子晨嘴里解开疑惑。原来子筠和子京、子晨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姊妹,子筠的母亲是正室,子京和子晨的母亲是继室,换言之,子筠是所谓的嫡长女,在家中身分自然高人一等。

    父亲工作得意的时候,三个孩子的待遇相差不大,但后来子京、子晨的母亲过世,父亲生病、家道中落,子筠掌家,两个小的虽没被家暴,但心理承受的折磨没有少过。

    子筠不善理财,吃吃喝喝加打扮,家里的钱很快就坐吃山空,她完全不理会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生活琐事,只想靠着借贷度日,她一门心思全放在「如何趁着爹爹还能呼吸之前,赶紧寻个好人家出嫁」。

    没想到天不从人愿,媒人刚进家门,爹爹就往奈何桥狂奔。

    亲事作罢、讨债的又上门,她只好顺从弟弟的意思卖身葬父。

    父亲知道长女xìng情,死前非要子京承诺绝对不丢下姊姊,所以子京开出的条件是「要就三人齐买,否则不卖」。

    而这个该死的条件,阻止了子筠和富家老爷建立关系的大好机会。

    总之到最后,希帆带着两女一男和一辆马车离开了。

    他们原本落脚的地方不是燕子湖,而是奉县青湖,希帆盘下一家店,开起饭馆,饭馆的名字叫做「舞仙居」,她还特地花了钱,让人在门口植上一排柳树,可惜等不及它们长大,希帆就搬家了。

    事情是这样的发生的。

    子筠卖相好,物尽其才,希帆让她在铺面上招呼客人,也多躬她,生意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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