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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臭味相投(二)

作者:蔬菜沙糕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两个人,一高一矮,矮的脚步匆匆属于急性子,走路靠着里走的应该是引路的人,而且身上还带着血的体味。这种体味很混杂,有鱼的腥味,有鹿血的浓重的臊味,反正就是没有人血的那种让人回味无穷,妙不可言的味道。”

    步知道鄙视的皱了皱眉头:“干过那种事情的人竟然连那丝血都没有搞到,真的是窝囊。”

    另一个男人个子较高但是脚步接近于无声,说话声音尖细,听起来就是那种阴险的小人。

    矮个子男人说话很急促:“嘿,这回能给我多少钱?”

    高个子用细声细语的语气说着:“1万。”

    “喂,上次都给的是3万,现在怎么才一万了?”男子说话有点微怒,他急喘的说着。

    “你上回带来的可是干净的女孩,这回是一个男孩好不好?要不是看在你说长的很可爱可以卖给那些贵妇的份上,我才不会大老远的来这么深的森林里呢。”

    矮个子男人笑着说:“别介,你也知道现在生活不容易,而且我还有个兄弟要吃饭,不是我你也找不到这碗饭吃不是?2万,你看怎样?”

    “1万5不能再多了。”

    “成交。”

    步知道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裤兜,然后悲催的发现自己一分钱都没有。于是他只能忧伤的叹了口气:“我要是有三万就好了。”

    这个时候那两个人已经路过了厨房向着关押步知道的那间房子走去,他们丝毫没有发现步知道正侧着身子c背靠着墙c将头贴在木板上面透过窗户看着他们。

    高个子大概1米75,亚洲人,脸上白白净净的,眉毛很淡,右耳朵上有伤痕,衣着得体。然而他的鼻头发暗,枯燥脱皮,应该是纵欲过度。结合一下他之前买卖过人口,可以想象那个女孩的日子一定不好。

    矮个子满脸胡腮,肌肉硕大。眼神锐利且目光凶狠,手上带着淡淡的烟味。肚子很大c鼻头发红且鼻头和鼻周痈肿生疮,说明体内脾胃湿热,爱醺酒或者时常精神压力很大。

    “是偷偷的跟过去然后跟踪高个子回到他的根据地来个英雄救美,还是在这里准备暗器直接把两个人灭了呢?”步知道犹豫了下,如果是用现有的材料制造机关暗器的话,步知道至少有三种办法杀死对方,只不过步知道很快的就否决了这个想法。

    怎么说呢,他现在左手力气都使不上,怎么可能干那种技术活

    “现在还是多装点吃的。”步知道拿起一个小口袋就往里装米,而同一时间,屋子外面有人大喊了一声,随后又传来了一声枪响。

    再然后外面传来了无数混乱的脚步声和木门被强行撞开的声音。

    哐当。

    步知道隔壁的房门被强行踢开了,那个人紧接着说了一句:“没有,下一个。”

    步知道知道这里不能待下去了,连手里的口粮都不要了,直接从窗户翻了出去。

    砰!

    两个拿着冲锋枪脸上涂着丛林迷彩的雇佣兵一前一后的冲了进来。

    步知道看出来了,虽然之前只有一面之缘,但是这些人就是野狼的手下。

    “野狼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步知道眉头紧锁着,然后疑惑的检查了一下自己衣服,裤子。

    步知道很确定自己身上的衣物,甚至脚底都没有被安上跟踪器,他可不相信野狼会这么巧的在这林子里这么准确的找到自己。

    这件事情如果不弄清楚的话,步知道知道自己是绝对跑不出他们的手掌心的。

    还没等步知道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做,就听见了有人大喊着“一 stran pe一ple”

    正在搜查厨房的这个人听到外面的声音后就停了下来,随即向着门外走去。

    其实他只要再搜索一会就会发现饭槽里的米明显被人动过,而且还不是用勺子而是直接用手乱抓的那种。

    听着外面的脚步声,看起来那些雇佣兵都集合到院子里的空地那边了。

    步知道偷偷的重新爬进了厨房,然后蹑着脚步走到空地旁的一根柱子后面,偷偷的看着他们。

    雇佣兵有十五个,里面没有伊万大叔。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武器,以野狼为首的他们将之前的那两个人围成了一个圈。

    那两个人很慌张的跪在地上,他们双手高举着,那个矮个子猎人看到十多个黑漆漆的枪口对着自己吓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高个子也很害怕,他一眼就看出了野狼是他们的老大。于是他毫不犹豫的狠狠地给野狼磕着响头,边磕嘴里还带着哭腔指着矮个子猎人说着:“她没死,她没死不要杀我啊,全都是这个家伙干的。我可以带你们过去找她,求你们了,放过我。”

    矮个子猎人听到后很愤怒的瞪着他,然后又急忙摆手:“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步知道看出来了,这两个人以为野狼是来找之前被他们猥亵的小女孩的了。

    野狼慢慢的放下了自己拿着枪的左手,然后很满意的说着:“没死就好。”

    高个子看到野狼的行为觉得自己尚有一线生机,急忙点头:“对,是的,真没死。”

    高个子担忧的吞了口口水,那个女孩已经被自己玩的不成样子了,要是让这些人看到女孩现在的模样的话,那

    “算了,死马当活马医了。”高个子暗想着。

    野狼露出了一个十分欣赏的表情,拍了拍高个子的肩膀,眯眼笑着说:

    “我喜欢听话的人,刚刚进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不听话的,所以很可惜,那个人去了极乐世界。我知道你很听话的,对吗?”

    “对,对!”高个子男几乎脱口而出,他急忙停止了磕头动作,像一条狗讨好主人的狗一样看着野狼。

    步知道离的很远,但是仍能够看到高个子把自己的额头都磕出血来了。

    “很狠的人啊,这种人处于弱势的时候可以放弃尊严像狗一样摇尾巴乞怜。等他有权势的时候,他又会不顾一切的将你逼上绝路,让你粉身碎骨。”

    野狼很喜欢这种能够随意掌控别人生死的感觉,就这一点而言他和步知道还是有共同之处(臭味相投)的。

    “好吧,现在来告诉我,他在哪?”野狼调戏的拍了拍高个子的脸蛋,这个家伙贱贱的样子让他很舒服,有那么一瞬间他有种万人之上的错觉。

    高个子深吸了口气,他伸出手指了指北方:“在那边,不远,只有不到五公里的路程,我可以带你们去。”

    野狼的笑容瞬间凝固了,他突然很冷漠的看着高个子,眼神里带着一丝戏谑。

    高个子慌了:“真的,相信我。我现在就可以带你们去,没骗你们。”

    “你是说他在距离这里5000多米的地方吗?”野狼默然的盯着高个子说。

    “是的。”高个子冷汗都吓出来了,他不知道对方是怎么了,突然就变脸了。

    野狼默默的点了两下头,然后蹲下来将自己的头放在了对方的左肩膀上,将左脸靠在了高个子右脸旁边几厘米的位置,右手像抚摸小孩一样摸着高个子的脑袋。

    “我说过我喜欢乖孩子的,对吧?”

    “是”

    “可是,你有点不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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