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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回来,已经是10号了,孙莉莉的婚礼,照常在12号举行。那天晚上她华丽丽一闹,没能和杜思尧分手,却一棒子把我和阮臻打散了。我下班之后鞍前马后为她忙活时,忍不住也是要抱怨几句的。可这妞不仅没有一点愧疚心理,反而得意的笑。
“别装了,我看你既没暴瘦也没爆肥,未必真有几分爱意。”她毒舌得很。
“去你的,难道非要寻死觅活才能说明爱得够深?”我白她一眼。
“当然。别人我不知道,你我还不明白,想当初为了罗亦琛,你做的丢人现眼的事还少?现在呢?你挽留过吗?你努力过吗?你怕是从他家搬走后再也没联系过他吧?如此干净利落,你还敢说你爱他?可怜我之前差点被你蒙蔽,总担心他未必肯爱你,给你幸福。现在看来,你们是半斤八两。”
“都被扫地出门了还要死乞白赖啊。”我不服气,既然感情黄了,自尊还是要留点吧。
“是你的行为让他误会了吧,严格来讲,是你先弃他而去,是他不愿死乞白赖。”孙莉莉是个奇怪的女人,很多时候都站错队,我只盼着她以后莫要上错床就好了。想当初她是有多不看好我和阮臻啊,现在我们玩完了,如她所愿了,她又帮着他说话。女人,你能不这么跳线吗?你脑子里装的是脑细胞吗?
“如果你还想让我做伴娘的话,最好能讨好我一下,否则……哼哼,我即便不临阵脱逃,也绝不给你挡一杯酒。”我威胁道。
“你敢!”孙莉莉怒目圆睁
“你要不要试试?”我不甘示弱。
“好小蝶,别这样嘛。“孙莉莉软了下来,说,”你也忒小气了,我说的不过是事实。”
“你还说。”
“好,不说,不说。”孙莉莉哄着我,忽而想到什么,笑道,“你知不知道伴郎是谁?”
“谁?”我警觉地问,谁让这女人笑得不怀好意呢。
“还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个90分男人么?他就是伴郎。那时你背着我悄悄的和阮臻搞到一起,我要给你介绍你死活不肯。现在你们分开了,不妨考虑一下他,婚礼多看几眼,看合不合意?”
“莉莉,我有表现得这么饥渴吗?”我哭笑不得,和阮臻分开满打满算还不到十天,又去相亲,是不是太薄情、太轻浮了点?
“你顺便多看几眼嘛,谁也不知道你会借我结婚之名,行你相亲之事。”孙莉莉嘟囔着。我在心里哀叹,这话还能说得更难听一点吗?真是一步错步步错,交个这样的损友,迟早会被怄死。
2012年12月12日在一对新人的翘首以盼中,终于华丽丽的来了。只是,我没想到,我会在这样的一个场合,再次见到阮臻。他穿着青灰色西装,优雅得体,神采飞扬,想必这十多天来过得不错。他的身边,是一脸柔媚的伪娘,如若不是穿了男装,堪堪一个美人儿。我和伴郎站到一起,朝他微微一笑,甜声招呼:“欢迎光临。”就像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客人。他也回我一笑,是该有的礼貌,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认出了我。毕竟今天,我化了浓浓的妆,几乎看不出本来面目。
“是你,小蝶?”伪娘翘起兰花指,声音里有一丝不确定,他都能认出我,阮臻自然也能,不过是装罢了。
“是的。”我继续微笑。
“新娘,是你的朋友?”伪娘问。
“是的。”我一笑到底。
“真巧,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伪娘也笑了,笑得别有深意。
我一时想不起要怎么搭话,好在又一批客人到了,我要继续我的迎宾工作。其实这个活儿蛮累人的,相同的话说无数遍,笑容都僵硬了,我的情绪忽然低落下来,可能是站太久的缘故吧。有钱人就是不一样,结个婚都摆几十桌,只是苦了我这当伴娘的,唇干舌燥。
我看一眼身边的伴郎,比我高大半个头,五官出色,只是眉眼有点冷,应该是个酷酷的男人。如果单从外表看,90分也不夸张,只是,这样的好皮囊,为什么没主呢。深圳不缺女人,尤其不缺颜控的女人,他的身边,想必也是围了一群,却迟迟没有定下来,是挑花了眼,还是曾经沧海难为水?
和这样的男人交往,其实不是明智的选择,有了阮臻的教训,我即使再次走上相亲路,也不会考虑这一类人。若真到了不得不嫁的时刻,我只要挑一个性格平和、外貌普通的男人,过平常的日子。爱情,是要费大量时间精力去经营的;爱情,于我这样的年岁渐大的女人,实在是一种奢侈品。何必执着,何必执着,等真正走到围城里面,无穷尽的琐碎和平淡,无休止的柴米油盐,再华美的爱情,也会被磨灭的吧?既然如此,又何必执着地追求呢?
这拨客人走了进去,孙莉莉走到我身边,附耳说道:“你应该庆幸,阮臻居然来参加婚礼,只能说他把旧爱看得太重。这样的男人,你永远也走不进他的内心的。“
我其实心里也隐约有这种感觉,被孙莉莉一说,更不是滋味。但今天是她的大好日子,我不想因为这事影响心情,便笑着岔开话题,说:“你们的排场可真大,光是这迎宾工作,我腿也麻了,嘴也起泡了,回头再陪你继续敬酒,也不知道能不能扛住。”
“扛不住也得扛,你也看到了,人这么多,你不给我挡酒,我今天非喝得死鱼一样,到时候怎么洞房花烛?”孙莉莉嘻嘻笑着,瞟一眼新郎,一脸的幸福。新郎迎着她的眼风,呵呵的笑,那看向孙莉莉的眼神,满满的宠溺和爱。我想,若是此时孙莉莉想要天上的星星,他怕也会毫不犹豫的去摘。
终于到了婚礼开始举行的点,新娘走红地毯、主持人致辞、父母致辞、新人致辞、接吻、抛花、开香槟、程序一套套走下来,我这个伴娘又饿又累,几乎要趴下了,可看那一对新人,却依旧神采奕奕,没有一丝倦色。有情饮水饱,何止饱,还永不疲累。
我脚上穿的是九公分高跟鞋,是为了配身边这位伴郎,谁叫人家没事长那么高呢。若我穿个平跟,怕只能齐他肩膀吧,好歹我也是一米六的女人啊。哎,人比人气死人,等下的敬酒环节怎么熬。
好不容易开始敬酒,虽然我也耍了一些小聪明小手脚,可还是不可避免的喝了好多杯啊。因此,走到后面几桌时,我脚发麻,身子发软,头发晕,几乎丧失了独立自主站稳的能力。好在伴郎够绅士,时不时扶我一把,或者让我靠到他的肩上。这个时候,我哪还顾得了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哪还管得了我和他并不是很熟,我只求时间快点过,敬酒赶快结束,我要扔掉这破鞋子,我要躺着,躺着!
敬到最后一桌,却是阮臻那儿。此时,伴郎半扶着我,我们之间的状态,明显太过亲密,我似乎看到阮臻眼里有一簇细微的火花,但很可能是我看错了。不过我已经无心去关心了,我只觉得很累很累,我想休息。
有人在和新人碰杯,新娘的酒不知怎么就转到了我手里,其实这时的我,已经完全丧失了挡酒的能力。好在就只是在我手里转了一圈,就被伴郎拿走——他替我喝了,这一圈走下了,他已经替我喝了好几杯。我感激地朝他一笑,他也回我一笑,许是喝了太多酒的缘故,眉眼不再冷,五官看起来柔和很多,一个外表太过出色的男人。我靠着他的肩膀,转头看敬酒的人,这次我没看错,我的眼睛余光里,看到了阮臻,他适才微笑的脸一下冷凝下来,那簇火花,似乎燃烧起来了。他生气了?是因为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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